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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  申報日期:97年05月01日至06月02日
 

電子申報程式IRX9.12版(含網路申報及二維條碼) 97.05.15 發行 
(請注意:9.10以前之版本將無法進行上傳申報)

[建議作業環境 ]
作業系統:Windows 2000
Windows 2003Windows XP
硬體需求:Petinum III以上,記憶體128Mb以上

 
注意事項:
  •  
請使用P2P分享軟體者注意:如已持有非本人稅務申報資料檔案,因均屬納稅人個人機敏性資料,不得再散播或利用,請儘速移除,以免因而觸犯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。
  •  
請納稅人詳讀網路報稅安全注意須知:
1. 勿在不明的網站上報稅或下載報稅軟體,正確報稅網站為 http://tax.nat.gov.tw。
2. 報稅及機敏資料勿於安裝P2P共享軟體(如:Foxy、eMule、BitTorrent、BitComet等等數十種)的電腦環境中使用;並於報稅完成後,將個人報稅資料自電腦硬碟中移除,以確保個人資料安全。
3. 勿在公眾電腦(如網咖)上報稅。
4. 勿在未安裝防毒軟體、防火牆的電腦環境上報稅。
5. 請隨時更新電腦上的修補程式及病毒碼,報稅前掃毒以確認電腦安全。
6. 報稅後可至電子報稅系統(http://tax.nat.gov.tw)查詢資料上傳情形。
7. 勿委託他人代為報稅。
  •  
每年逢5/1申報期間開始,才開放使用憑證下載所得資料及上傳申報資料。
  •  
若使用VISTA作業系統安裝申報軟體時發生'指定的路徑太長...'訊息時,請見網路申報常見問題
  •  
採二維條碼申報的用戶,如果移除舊版程式後,重新完整安裝軟體,仍出現"類別未登錄"或"沒有登記的class"等訊息而無法順利列印申報書時之解決方法
  •  
列舉扣除項目中之「依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之捐贈」選項,其扣除條件為: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,「每人」不得超過十萬元,此十萬元之限制是以個人為單位,而不是以申報戶為單位。
  •  
本程式已含使用內政部自然人憑證IC卡 SafeSign 應用軟體,您不需另外再安裝SafeSign CSP
  •  
使用二維條碼,應採「雷射印表機」列印二維條碼申報書,避免以「噴墨印表機」或「點陣印表機」列印,並檢視列印出的申報書條碼是否有缺漏、污損、模糊不清、扭曲變形等情況,以免影響您申報的權益。
無法列印之申報戶,可攜帶檔案磁片前往各國稅局,國稅局將提供列印服務。
  •  
SHA1驗證檔,只供驗證安裝程式是否被竄改,申報人可不需下載。
  •  
若您使用[匯出回執聯或申報資料(移轉其他電腦列印使用)]功能,同時使用憑證方式登入申報 (含:自然人憑證、金融憑證)匯出回執聯或申報資料,當您要重新匯入時須使用憑證登入才可進行匯入。


網路自動安裝版 (11,703,624 位元組)- 此版為直接安裝版本,下載完成後直接執行即可進行安裝。

磁碟安裝版  (7,601,152 位元組)-此版為磁片安裝版,下載後執行,選擇存放程式的路徑,之後將目錄中的檔案,依序放入磁片中(如:將disk1資料匣中的檔案,複製至第一片磁片),並將磁片的標籤(Volume Label)分別填入DISK1,DISK2...DISK6(如:以滑鼠游標指到磁碟A或B,再按右鍵即可輸入磁片標籤),全部複製完後,請放入第一片磁片,執行setup.exe進行安裝。

網路手動安裝版 (7,600,640 位元組)- 此版本是為了使用網路自動安裝版無法順利安裝的使用者設置的,下載後執行,選擇存放程式的路徑,並執行目錄下之setup.exe進行安裝。


SHA1驗證- 下列SHA1驗證檔,只供驗證安裝程式是否被竄改,申報人可不需下載。若想驗證由其它網站下載之申報程式,請使用SHA1 指紋碼工具 。SHA1工具使用方式,請詳見說明

下載『 網路自動安裝版』的 SHA1 驗證檔

下載『 磁碟安裝版』的 SHA1 驗證檔

下載『網路手動安裝版』的 SHA1 驗證檔

下載 SHA1 工具驗證程式 windows-kb841290-x86-enu.exe


改版記錄

9.01(05/02):
(1)淡水信用合作社帳號長度由13位改為14位;北市第5信用合作社帳號長度由 12位改為14位;新增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北投分行

9.10(05/08):
(1)在報稅軟體啟動時顯示警語,提醒民眾先行掃毒並更新最新病毒碼,移除P2P(點對點)分享軟體。存檔時再顯示警語,提醒民眾將申報資料檔儲存在可攜式儲存媒體(如隨身碟或磁片),並請於申報後將硬碟內申報資料檔案刪除;使用二維條碼與戶號方式進入系統,讀檔時必需輸入檔案所有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,方可開啟檔案。
(2)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高雄分行」改為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港都分行」;「南區郵政管理局」改為「新興郵局」

9.12(05/15):
(1)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台北分行」改為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建成分行」;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台中分行」改為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中港分行」;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新竹分行」改為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竹城分行」;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桃園分行」改為「花旗(台灣)商業銀北桃園分行」 ;「聯邦商業銀行」改為「聯邦商業銀行田心分行」
(2)新增下列銀行分行: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、第一商業銀行石牌分行、第一商業銀行公館分行、荷商荷蘭銀行北高雄分行、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北新竹分行
(3)修正因稅額金額過大,造成二維申報書無法產生之問題。

 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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